古俊峰等获“见义勇为”称号
【本刊综合消息】 2014年9月3日中午,广东省五华县安流中学高中一年级学生邓国猛上学途经安流大桥时发现一名男子跳河(后经查实该男子是安流镇人陈某,系多病缠身厌世自杀),遂奋不顾身下河去施救跳河男子。在邓国猛救人过程中,古俊峰、冯潮鑫2名热心群众也下河参与救人,将跳河男子救上岸,并进行人工呼吸抢救至清醒状态,而邓国猛却不幸牺牲。事后,邓国猛、古俊峰、冯潮鑫3人救人的行为已经被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2015年3月份,广东省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古小平一行到五华县安流镇,慰问见义勇为学生邓国猛的家属及勇于救人的热心群众古俊峰、冯潮鑫,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古小平慰问时说,见义勇为勇士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这种精神值得全社会学习,我们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倡导社会正能量,努力建设平安和谐文明梅州,同时古小平理事长要求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的保护能力和施救能力,为生命增加一份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