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恩赐粟帛九十三寿盘叟古今籍传
清朝/广东梅县·古 植
今国家丙午(1726年)、丁未(1727年)之岁,潮郡伤于饥,士民流离死亡者几半矣。乡父老为余言曰:岁比不登,人穷财富闭籴,令君家高祖伯与令曾祖如在,岂使我穷饿颠沛至于此?令曾祖孝惠去世非遥,君当详其故,高祖伯盘叟公恐无复有志其详者,顾予辈曾目击也。
前丙戌(1706年)、丁亥(1707年)之秋,刀兵之余,继以瘟疫,众困于寨,粮无隔粟,公罄所积贮,煮粥食之。迨仓谷告竭,复不爰膏腴之地,典金百两,计口分授,里赖无恙。厥后赋役烦兴,里排瓜月,而当公兴,同事者陷□中,公破产获免,尽以余资免同事,操券数载,无一还者,寻亦火之,此皆盘叟公之高义也。念一门盛德,公倡于前,令
曾祖继于后,而今亡侄矣,何饿于今者之不幸也。
遂咨嗟弗置巧思,冯欢毁券,特为邀民,公何所感激而慷慨为之。宜乡人口碑,将百年为谖也。
拜而书之,并志二律,庶令后之富而好行其德者,犹知其所兴起焉。
律曰:
孟尝天下士,折券市民心。
公亦何为者,约焚不爱金。
征人悲岸岳,蔀屋半呻吟。
不惜膏腴地,春风布里岑。
犹疑天报得,不啻在年高。
四海多穷饿,千里自固牢。
谁云今世士,如睹昔贤豪。
阶下翩翩秀,知公有凤毛。
雍正十年(1732年)壬子岁春月正元日
玄侄孙:植 顿首拜题
(刊载于古培才、古小彬等主编《古氏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