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氏文化促进会五华理事会
应(缙)公祠管理委员会
章 程
第一条、管委会成立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完善、管理、保护位于广东省五华县华阳镇莲高村莲塘埔的古氏十五世祖应公祠、十七世祖缙公祠及相关祖坟并有效组织相关活动。
第二条、管委会职责
1、筹集管理、建设、祭祖资金。
2、根据实际情况保护、维修、改造祠堂、祖坟的建筑及设施。
3、组织祭祖活动。
4、促进宗亲团结,传承宗族优秀传统文化、家风、家规。
5、修订族谱。
第三条、管委会组织机构
管委会设:荣誉顾问(若干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下同]国家公职人员担任过副厅级[含]以上职务裔孙出任)、顾问(若干人,由国家公职人员在五华县以外担任过副处级[含]以上、在五华县担任过科级[含]以上职务裔孙出任)、名誉主任(若干人,捐款五万以上者)、主任(一人)、执行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若干人)、副主任(若干人),内设六个工作组(文秘、工程、财务、后勤、物管、文艺)。管委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主任办公会议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办公会议成员:主任、执行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文秘组秘书、财务组会计、出纳、顾问代表。主任办公会决议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作决定。
第四条、管委会岗位分工及职责权限
一、顾问的职责:
1、负责指导管委会的工作。
2、参与管委会的重大事情决策、对重要的人事变动提出建议。
3、审议管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二、主任的职责权限
1、主持管委会的全面工作。
2、分管文秘组、文艺组、财务组。
3、召集、主持主任办公会议。
4、安排主要负责人的工作。
5、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及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批准资金的使用计划。
6、批准报销和付款。
7、批准管委会人员的调整。
8、代表管委会签订合同。
9、代表管委会在会员代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
三、执行主任的职责权限
1、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分管工程组。负责工程的规划、设计、概算、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
2、分管财务。
3、受主任委托主持主任办公会议。
4、审核资金的使用计划、报销和付款。
四、常务副主任的职责权限
1、受主任、执行主任的委托主持日常事务。
2、分管后勤组、物管组。
3、参与工程的管理。
4、证明报销和付款事项。
5、制定祭祀、会务和各项宗亲活动的计划与准备工作的落实。
五、副主任的职责
1、完成主任、执行主任、常务副主任安排的工作。
2、主动参与管委会的其他工作。
六、文秘组的职责
1、负责会议资料准备和发放。
2、负责提出会议、活动的计划(程序)书。
3、负责对联、横幅等工作的落实。
4、负责会场等活动场所的布置。
5、负责编写祭文、管委会工作报告。
6、负责礼仪接待相关工作的安排。
七、工程组的职责
1、负责对维修更新改造的工程组织现场调查、测量、方案研究、编制设计图及概算。
2、组织工程的招标及不招标工程的商务谈判。
3、负责工程合同的起草和签订。
4、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验收、结算。
八、财务组的职责
1、负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管委会的规定,做好财务工作。
2、做到收付款帐目清楚并公开。
3、确保资金安全。
4、按管委会主任的批准单及时办理付款和报销。
九、后勤组的职责
1、负责提出采购的计划报主任批准。
2、负责管委会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和保管。
3、负责餐桌布摆和收集。
4、负责活动用餐炊事。
5、负责组织用餐上菜。
6、负责活动范围、活动前后的卫生清扫。
7、负责礼仪接待。
8、负责活动的其他后勤工作。
十、文艺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提出活动娱乐计划。
2、负责营造热热闹闹的场面。
第五条、管理制度
1、管委会成员任期及人员调整。管委会五年一届,届满重新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内理事以上的人员调整由主任办公会议讨论提出并充分听取顾问的意见后最终确定,名单向顾问组报备。
2、管委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年农历正月十一上午的祭祖日,主任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财务组向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3、重大事项(工程2万元以上投资、理事以上人事调整、其他重大事情)须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策。
4、物品采购需由后勤组做出计划经主任批准后再进行采购。采购最少二人以上同时参与讲价和确认数量、质量;采购人要货比三家,对价格、数量、质量负责。管委会任何人不得指定供应商。
5、维修更新改造工程一律先进行现场调查、方案研究、编制设计图和概算并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落实建设资金后再实施。没有计划的工程谁叫做谁出钱。
6、工程造价一万元以上要实行公开招标。一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标,但需找二家单位,由主任或执行主任、副主任(最少二位)、工程组、财务组成员参与进行议标商务谈判,谈判结果参与人员签字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收款一律开三联单,收据出纳及交款人要签字。交款人、出纳、会计(凭单记帐)各一联。
8、报销:单据须经手人、证明人、组长签字、执行主任审核(签字)、主任批准(签字),会计记帐并签字,出纳凭批准单报销(或付款)。
9、因工作需要借款,借款单须经执行主任、主任同意,会计记帐并签字,出纳按批准单借款。
10、工程请款,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由乙方填报请款单,须工程组主管签认、会计记帐并签字,执行主任审核签字,主任批准,出纳按批
准单付款。
11、银行帐号,支付信息发给主任和会计,卡和密码由出纳掌管。超出会计签字单据外支取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没有批准单出纳不能付款。
12、管委会的物品由物管组建立台帐,借出,归还均办理手续。
13、每年祭祖,人丁款5元/人,交50元以上及80岁以上老人(免费)登席。
14、过去一年的总结:添新丁(人丁变化)、考上本科、研究生、博士、考上公务员、升官的希望向管委会报告(自愿多捐款),宗族上的重大事项,新一年的希望写入祭文。
15、每年给80岁以上登席的老人发利是,利是多大由申请派发的人决定,派发人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轮流确定,没有人申请时,由管委会负责发利是。
16、对参与管委会工作积极、主动、负责、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副主任提名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奖励方案并听取顾问组的意见后最终确定。
17、缙公祠里购置文体设施,每天对村民开放,设专人管理。管理人负责开门、锁门和卫生清扫,每月给予管理人500元补助。
由于新修的缙公祠同时又是莲高村文体广场,所以在缙公祠内只设缙公及历代祖先的象征性神位,原则上不在缙公祠举行祭祀活动,每年祭祖日将缙公请到应公祠一起进行祭祀活动。
此章程已于农历2017年正月十一日经应辉公裔孙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7年2月8日
古氏文化促进会五华理事会应(缙)公祠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