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书如一盏明灯
◎台湾苗栗 古奠基
“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奉而亲不在”。人生最悲伤的莫过于此。先父瑞云公于民国四十一年(1952年)农历正月十七日不幸逝世。菽水承欢,已无可能,抱恨终天!
在我家乡广东五华华阳镇,我家是书香门第的望族。高祖父仁山公是前清廩生,曾祖父建中公,祖父季龙公,伯祖父健峰公、麗南公均是秀才。华阳地方民谣谓:“就闻新楼下,三代五秀才”。家父瑞云公秉承家学渊源,幼读史经,长研法政,对于国学法学均有相当造诣。毕业为地方服务,曾人任华阳下乡警卫委员会主席、乡长,北琴小学董事长、华阳中学常务董事。为人正直,热心公益,深受乡里敬重。
在我记忆里,父亲的训诲,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冬除夕晚上,父亲对我们兄弟说:“趁你们兄弟都在家里,我有几句话要叮嘱你们,希望你们都能记住,并学着去做。一个人只要能守份守法,自重自爱,各尽所能,服务社会,就算对得起天地父母,无忝所生。至于能有多大成就,那要看个人的努力程度和际遇如何。最重要的事不可妄自菲薄,更不可做违法犯纪之事”。虽然事隔多年,当我一直铭记在心,不敢或忘。
父亲管教我们兄弟,很重视启发和鼓励的方法,和培养自动自发的精神。我们兄弟几个对于功课有不明了的地方,如果是不明文字读音或字意的话,一定先叫我们翻查字典,然后再给我们解释;并且触类旁通,让我们获得更深更广泛的知识。父亲每日记事的习惯给我很大的启示,从读初中开始,每天写日记。六十年来的求学及服务公职的过程,都能记录保存个人的完整资料。
我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三月,考入中央警官学校正科十七期,三十六年四月毕业,分发青岛警察局服务,三十八年(1949年)来台湾工作,八十年(1991年)十月在中央警官学校警监教官任内退休。期间共计接奉父亲手谕七十八封,计梅县一封,福建六封,南京二十四封,青岛三十四封,台湾十三封,迄今仍保存完好。父亲在手谕中,一律剴切训示:“在校应须勤学问,置身社会莫贪钱。服务中,要有救国救民之心,一切不义之财,既不可要,亦无需要。吾与母衣食无忧,如你能奉公守法勤劳所事,名誉地位可以增高,吾心则可以安慰矣。”尤其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农历二月二十日手谕列示六点应注意事项,如有一盏明灯,指引我把握正确方针。奔向光明大道。而我亦始终奉行庭训,勤勉守法,奉公尽职。虽无显赫事功,自问一生作为,尽力所及,求心所安,对得起天地父母。
父亲立下家训:“爱国爱家、必忠必孝、克勤克俭、守法守分。”是我家的传家宝典,亦是我们兄弟子孙努力以赴的标杆。父母虽然去世,但皇皇家训,悬于厅堂之上,铭于心坎之内,世世代代,永远遵行以做一个好国民、好弟子、相互策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