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正举任南充市委政法委书记
据四川法制报消息: 2015年1月4日下午,四川省南充市召开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市委关于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南充市委决定:古正举任市委政法委书记,胡斌不再担任市委政法委书记一职。市委常委胡斌、古正举、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谈到今后的工作,古正举表示,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政法部门要带头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切实履行各项职能职责。二是必须要有担当精神,政法系统作为保一方平安的主力军,要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三是必须努力做到公平正义,政法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四是必须严守廉洁界线,树立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筑牢党纪国法高压线、筑牢职业道德防线、筑牢家庭责任防线,不负组织培养、人民重托和亲人期待。
古正举简历
古正举,男,汉族,1966年9月生,四川省兴文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古蔺师范学校学习;
1986年7月至1990年3月,兴文县共乐中学教师,先后任教导处副主任、团总支书记;
1990年3月至1991年4月,共青团兴文县委工作;
1991年4月至1993年3月,共青团兴文县委副书记;
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共青团兴文县委书记;
1995年3月至1997年11月,兴文县玉屏乡党委书记(其间:1996年5月至1996年9月,外派山东省安丘市黄旗堡镇任书记助理);
1997年11月至2001年1月,珙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珙县人大常委会常委(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四川省委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本科学习);
2001年1月至2004年4月,共青团宜宾市委党组书记、书记(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2年5月任宜宾市青联主席、四川省青联常委,2002年5月至2002年12月,外派浙江省上虞市委任副书记);
2004年4月至2004年6月,高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共青团宜宾市委党组书记、书记;
2004年6月至2005年1月,高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5年1月至2008年2月,高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6年4月至2006年7月,四川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7年6月至2008年2月,主持县委工作);
2008年2月至2008年9月,高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9月,上派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任副司长);
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达州市委常委;
2011年8月至2014年10月,达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南充市委常委;
2015年1月,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共青团全国十五大代表;共青团四川省委第十一届委员;宜宾市委第二届候补委员,宜宾市委第三届委员;达州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达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