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古氏文化促进会深圳理事会
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古氏文化促进会深圳理事会资金管理规定》,为更好地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开支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会费基本不用,增值部份开支”。特针对章程规定的主要工作开展范围,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一、鼓励创业人员
对会员创业的鼓励分两种:
为确保会费的增值,并通过运营的收益来支持日常开支,经会长办公会议同意,会费可以用会长个人名义优先借给会员周转,利息按月收取,利率按政府规定高限给予优惠(约1.5—2%之间)。如果有余,也可对外。具体流程如下:
①由借款人提出申请,书面写明本人所有未抵押、担保的资产或工程合同、贸易合同等证明文件;
②由借款人提供超过借款额两倍以上无抵押、担保资产,且口碑良好的两个理事以上企业家、公务员或社会成功人士出具的担保书;
③由财监委主任召开财监委全体会议核实并讨论,三分之二到会人员同意,并签字确认;
④由主任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三分之二到会人员同意后发放;
⑤利息收取、安全跟踪、办理手续、资料保管等日常具体工作,由执行会长负责。
2、对创业有成、为古氏争光的会员及子女亲属,经会长办公会议同意,可以给予精神鼓励为主的同时给予物资鼓励。流程如下:
①由本人申请或他人推荐,书面写出主要成果及相关证明交秘书处;
②秘书处领导核实无假后,经正副秘书长会议讨论,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提出奖励标准;
③秘书长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奖励。
二、鼓励优秀学子和人才
1、会员或子女考上重点大学读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读博士的给予5000元奖励;考上北大、清华、港大、台大、哈佛、麻省理工、牛津、剑桥重点名校的,给予三万元以上的奖励。流程如下:
①由本人或亲属提供相关录取通知书;
②秘书处核实无假并复印;
③经秘书长、执行会长、会长同意发放;
④重点名校的还要报荣誉会长同意发放。
2、对优秀人才的奖励
①在深古氏凡是考上公务员的给予5000元奖励;
②在科技学术界取得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优异成绩者,给予5000-20000元的奖励;
③对特别出色的各界人才,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另行重奖。
流程如下:
⑴由本人提出或他人推荐;
⑵向秘书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⑶经秘书长、执行会长核实无假后,在年度会员大会前一个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人员同意后写成决议在大会表彰。
三、特困人员救助和会员慰问
对本会会员特别困难和非会员在深居住、工作、生活又情况特别特殊的宗亲;对住院治疗或意外死亡并报告了秘书处的理事以上的会员,可实行救助或慰问。流程如下:
①由本人或他人提出,提交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
②由秘书处核实无假后交秘书长、执行会长商议,按以下范围提出具体标准:住院病人慰问和死亡慰问家属为1000元;特困人员救助不超过二万元;
③由会长决定慰问;
④特困救助还要报荣誉会长同意。
四、祠堂祭祀和祖坟维修拨款
1、对各地比较有影响的古氏宗祠和祖坟维修、祭祀,均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和长期性的拨款。
2、一次性的拨款支持由秘书处工作人员向相关地的古氏理事负责宗亲了解情况后,提出书面报告,由秘书长商执行会长、会长提出标准,三万元以下由荣誉会长决定,三万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讨论,三分之二到会人员同意后发放。
3、长期性拨款,除华阳十世祖凤仪公古氏宗祠每年5000元标准外,其他的如要列入,必须经秘书长商执行会长同意,提出书面报告,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三分之二到会人员同意方可发放。
五、修谱及文化传播日常开支拨款
1、会费增值部份主要应付日常运作及文化传播开支,但会费用于修谱时,其中全国性在云应公以前的及南迁一至十二世的总谱和五华古氏的分谱可由会费垫支,先行支付,收回成本再入账归会费。流程如下:
①由修谱小组提出预算;
②秘书长、执行会长核实;
③报会长办公会讨论,三分之二到会人员通过拨款。
所有预算内的支出,由会长签字方可报销。超预算部分,应重新经会长办公会决定。
2、日常运作(固定人员工资、水电费、办公用品购置等)及文化平台(中华古氏网、其他认可网、微信、QQ、信息、《古氏通讯》等)列支计划管理。流程如下:
①由秘书长提出年度计划方案,商执行会长同意后,报会长办公会讨论,三分之二到会人员同意后列支;
②秘书长为审核执行人,执行会长为审批人;
③超计划部分,重新报会长办公会决定。
其他具有价值的文化传播活动,一律要经相关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秘书长、执行会长审核无假,报会长和荣誉会长决定。
4、所有文化平台、资助文化等活动的收入一律归会,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受,否则,以贪污处。
六、本办法已经2014年2月11日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从本会成立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会长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