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县志•名胜篇》载:象宿楼,宋邑人古成之登第,同科二十八人,时称二十八宿,乡人荣之,为建是楼云。该搂位于广东省河源县义荣坊,今河源市源城区上角更楼下,又称探花楼。
象宿楼属公有建筑,非古家私有,历经宋、元、明、清、民国,因朝换代改,乏人管理而荒废。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广东省五华县古煌营长驻兵河源时,按照保存的古迹,上报县、省行政单位批准进行重修。当年八月修复竣工,遵照指令绘图片、列财产清册,呈交河源县政府接管。时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为象宿楼题联为:百粤首探花,真君象宿;千秋存古迹,我也关怀。
一九八六年三月一日,河源县人民政府颁布《1986(12)号文件“关于公布我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中,被列入重点文物保护的有十四个单位,象宿楼排在第三。